根据《海南省科技合作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琼科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科技合作专项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按照公开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和行政决策等程序,决定立项支持15个项目,安排经费715万元(详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担单位切实履行好项目法人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立项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与省科技厅签订项目任务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承担单位须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项目任务书,在线提交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后,下载打印任务书,于10个工作日内将签章齐全的纸质项目任务书一式四份报送省科技厅410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成果与合作处 黄昭先
电话:6537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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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203/t20220314_3154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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